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无论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生活方面,人们对汽车的需求越来越多,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也随之迅速增加。机动车辆自身的机动灵活性、流动性、活动区域广等特点,以及当前我国大部分道路交通是以混合道路交通为主,绝大多数地区道路条件差,机动车、自行车、行人混行,互相干扰,潜伏着很多不安全因素,由此造成机动车辆为发生事故较高的交通工具。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对人身产生伤害,而且对车辆自身也造成损坏,甚至是极大的损坏。
众所周知,机动车辆保险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仍占有相当地位,是我国各家产险保险公司的拳头支柱险种,也是龙头险种。机动车辆险理赔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声誉,同时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开展甚至其它产险业务的拓展都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车险理赔工作是保险公司理赔管理的重中之重,而把好事故车辆定损关则是车险理赔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在车辆定损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水分。只所以在车辆定损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水分,主要原因是基层理赔工作人员技术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现代保险理赔工作的需要,而更重要的是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持。
长期以来,在机动车辆损失评估过程中一直沿用传统的做法,即:评估人员现场人为操作,损失评估的正确与否完全取决于评估人员对出险车辆的总体结构及整体性能、受损零部件拆装难易程度及相关拆装作业量、修理工艺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受损零部件的检测技术和所需更换零部件价格的准确掌握程度。车辆损失的评估完全因人而异,存在着很大的人为风险和道德风险,使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汽车维修厂家三方的某一方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则显得更为突出。在大量的损失评估单中存在着大量水分甚至是很严重的水分,给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多年来,各家保险公司一直在致力于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希望通过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加强对评估人员的思想教育、行为监控等手段来保证损失评估的准确、合理,但收效都不尽人意。在大量的损失评估单中存在着大量水分甚至是很严重的水分,给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查勘定损工作质量、挤干定损水分,规避机动车辆损失评估人员行为风险,是各家保险公司各级理赔管理人员长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以下就我个人长期从事车险理赔实践的体会,谈一些解决上述问题的思路:
一、 尽快建立和完善汽车零配件报价系统。
长期以来一直困扰我们的就是没有零部件价格信息来源,定损人员在现场定损时存在着盲目性、随意性。
在保险车辆事故修理费的构成中零配件费用所占的比例相当大(据不完全统计约占70%以上),尤其是在轿车的事故维修中零配件费用所占比例更高。所以,在机动车辆保险事故车辆的查勘定损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零配件的报价和供应,尤其是进口车辆显得更为突出。由于我国缺乏一个完善的零配件供应体系,导致在零配件市场上因为零配件供应渠道各不相同,因此形成的价格也不相同,甚至价格差异较大。在实际查勘定损过程中经常出现保险公司确定的配件价格被保险人或者修理厂认为配件报价过低,由此引起很多定损纠纷;有时,也经常出现因为保险公司不掌握配件价格和供货渠道而由修理厂报价,从而导致在事故车辆定损过程中配件价格偏高(有的甚至奇高),无形中增加了事故车辆的定损水分,增加了保险公司在赔款方面的无谓支出;有时,也经常出现修理厂在事故车辆修理、配件采购过程中以“副厂”配件代替“正厂”配件,以“国产件”代替“进口件”,坑害被保险人,从而非法获得暴利。要摆脱目前这种困难局面,保险公司必须建立自己完整的零配件报价和供给体系。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致力于寻求准确、可靠的零部件价格信息来源,但效果都不是十分太好。其主要原因是:与零配件经销商无合作往来关系,零配件经销商只报价不供货(保险公司无权指定和限制汽车修理厂到供货单位购买汽车零部件),长此以往零配件经销商便不愿意配合保险公司报价,即便是愿意报价,其所报价格也不一定准确。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信息也是一种资源,获取这种资源仅靠工作关系是不够的,要切实、有效的解决零部件价格信息来源问题,必须依靠经济杠杆,也就是要为提供信息来源者支付相应信息费。在获取信息来源渠道方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加强与汽车制造厂家或配套零配件制造厂家的联系,密切关系,根据事故车辆损坏特点,请求厂家每半年(或一个季度)提供配件出厂价格,必要时支付厂家配件报价信息费。此价格作为事故车辆定损的基准价,由总公司根据配件供应商常规情况下的纳税、利润以及地区差异(配件运费)制定各地配件价格调整系数,各地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以此作为事故车辆配件价格的确定依据。
2、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目前,在因特网上有大量的有关“汽车配件信息”专业网站,通过搜寻、对比,找出配件信息量大、能满足保险公司车辆定损需要的网站,并与之签定服务合作协议,支付相应信息服务费,由此获取准确、可靠的零部件价格信息来源。
3、分公司一级理赔机构应设立专职配件报价员,其主要职责是:(1)、随时收集、编发、修改各车型当地配件销售价格,并对所有车型常见事故损坏配件进行电脑录入;(2)、加强与本城市各大配件经销商保持密切的业务往来关系,确保配件价格信息的准确可靠,必要时可签定配件供、销合同,或者支付配件报价信息费;(3)、寻求和建立畅通的进口车辆配件供应渠道。与规模较大、进口配件供应渠道正常的配件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保证进口车辆配件正常供应,事故车辆能及时修复、且价格适宜。
二、 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事故车辆定损自动化。
解决零部件价格信息来源,准确掌握零部件价格,可以说为提高事故车辆定损工作质量、挤干定损水分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但还远远不够,还不是尽善尽美的,在定损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一些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我国使用的各类车型大约有1500多个,每种车型事故车辆常用零部件按1500条计算,则大约有200万条以上零部件价格信息,庞大的数据信息靠定损人员用大脑来记忆是根本不可能的;而零部件价格信息变化的随意性,新车型的不断面世,又不允许将所有价格信息印刷发给每个定损人员,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依靠计算机实行动态提供信息。机动车辆自身的机动灵活性、流动性、活动区域广特点导致了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地点的不确定性。按保险理赔服务工作要求,一旦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查勘定损人员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查勘与定损。定损人员如果要现场完成定损单,则必须了解零部件价格,要么打电话查询,要么每个定损人员配备手提电脑(查勘成本太高)现场查询。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要在庞大的数据库里查找到所需零部件价格,必然耗费大量时间,影响定损速度和效率。
2、上述影响定损速度和效率只是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我们耗费大量财力和精力为定损人员提供了准确、可靠的零部件价格信息,而定损人员在现场定损时不按照提供的零部件价格信息执行,我们将如何进行控制?如果采用对每一个定损单、每一个零部件价格进行二次复核,则必然造成很大的人员浪费,增大查勘定损成本,同时也影响到查勘定损工作效率。
三、 加强理赔估损技术业务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理赔估损队伍。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基层理赔、估损人员技术素质参差不齐,不能适应现代保险理赔工作的需要,有相当一部分估损人员估损业务技术水平还达不到要求。很多从事车险理赔岗位的人员(特别是车险定损岗位)对汽车相关技术知识的掌握以及汽车撞伤的修复技术、检测技术等专业知识掌握方面都处于一个相对低水平状态。
上述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查勘定损人员对事故车辆定损过程中在确定更换配件项目方面存在着随意性、盲目性,把一些不该更换的配件进行了更换,使定损金额大幅提高,从而造成在定损方面产生一定水分。初步分析有以下原因:(1)对明显没有损伤的配件进行更换说明查勘定损人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或者有违纪行为;(2)对个别零件未达到更换程度但却进行了更换,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业务原因,但也不排除查勘定损人员个人行为;(3)盲目更换零部件的另一种原因是查勘定损人员对汽车基本结构缺乏一定的了解,对汽车碰撞后可能造成的相关零件的损伤缺乏一定的分析能力,不了解汽车零部件必要的检测技术和检测手段,从而导致人云亦云,完全按照修理厂的意见定损。
2、在定损中存在着以换代修现象;
3、可更换零部件的却更换了总成件;
4、个别查勘定损人员定损完全依赖修理厂,由修理厂先出估价单,而后进行所谓的复核,实质是查勘定损人员没有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鉴定的能力。
因此,尽快提高基层理赔定损工作人员技术素质,是车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提高基层理赔定损工作人员技术素质,唯一的办法就是加强培训。目前,国内还没有一本适合于汽车保险理赔定损方面的培训教材。因此,编写这方面的培训教材是当务之急。培训教材应根据车险核赔岗位工作需要以及事故车辆定损特点,深入浅出的介绍一些汽车相关的基本技术基础知识。如:汽车基本构造、汽车新技术、汽车检测技术、事故车辆维修工艺以及事故车辆碰撞损坏特点等。为了达到培训效果最佳,减少培训成本,建议配套制作一套音像培训光盘,实现远程电化培训教学。音像培训光盘内容不仅要讲解培训教材内容,而且还应配套拍摄汽车实物构造、维修工艺过程、汽车检测过程、事故现场、定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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