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无过错赔偿”条款将何去何从?6月6日下午15:30-16:30分,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做客金融界,与广大网友谈交强险话题。以下是此次沙龙的回顾:
主持人:各位金融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我们今天非常荣幸的请到了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以及车主白鸥女士,来和我们一起聊一聊交强险的话题,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嘉宾,这位是律师刘家辉;这位是车主白鸥女士。
刘家辉:各位金融界的朋友大家好!
白鸥:各位金融界的朋友我是白鸥大家好!
主持人:咱们聊一聊交强险的话题,刘律师也是网上非常热门的人物,因为对于交强险听证的问题,您也在网上征集车主的活动,我想请您聊一聊具体的活动。
刘家辉:今年3月底的时候跟腾讯网合作,通过腾讯网向全国各地的车主发布公开的征集公告,希望车主授权我向保监会提出听证申请。主要是我认为交强险也不合理,我也说明了我的观点,希望大家来支持我。3月底的时候人不是很多,现在越来越多。现在目前有300多名车主给我正式授权了。
主持人:我也看到其实真正事情的起因还是刘律师自己的亲身经历,您给我们网友介绍一下这个经历?
刘家辉:我2006年10月份购买的交强险,没想到11月25号出了交通事故,我在白石桥正常行驶,由南往北,速度大约是40公里左右。突然右方一辆车出来撞在我的右后侧,把我的车刮伤了,然后我们请交警处理,交警过来以后给我一个责任认定书,就是我无责,他全责。第二天我们去定损进行理赔,然后定损员要求我把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给他,然后把相应的资料都给他,我当时犹豫了一下,因为像这种交通事故的话,我也是损失方,他应该给我一定的补偿,我后来说这个资料以后给你,他说到时候给你400块钱,因为一下子没有把别的资料带齐,第三天又去了,我发现撞我的这个人又把人家出租车撞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就在那里笑,我当时心里觉得挺纳闷儿的,然后我们接着处理这个事情,然后我们进行了定损以后进行修车,然后我把事故责任书给他了,我说保险公司是不是支付给我400块钱。他说你听错了,是你赔他,不是他赔你,我非常的奇怪,他把我撞了我为什么赔他,我跟他讲道理。定损员一听我跟他讲道理,他说你别跟我讲,他说交强险就是这么规定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我们只能让你来赔,我非常的气愤,然后我找那个车主,我说我要赔你,但是你把这几天打车的费用给我,但是他根本不理我。他说你可以起诉我。
但是这个起诉费用非常高,这个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个是我没有见到过的规定,是我作为法律的从业人员我根本不能理解的这么一个制度,那个时候我就想这个制度肯定有问题,有问题才使我想起来,我想通过我的这个努力改变它,然后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个时候就有了这个想法,想为这个事情做一点努力,然后再去拜访相应的专家。我也向很多专家求教过,从2006年12月份开始,到3月份以前走访了大约有一二十位专家,他们非常的奇怪,他们以前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那个时候交强险也刚刚实施时间不是太长,这种事情也没有被大量报告过,他们觉得非常奇怪,也是不可理解。
我想作为一个普通人,哪怕是法律从业人员来讲,可能对这个不理解,可能我那个时候层次不是很高,那我请教专家,专家也和我一样不是非常理解,所以我觉得这个有问题了。
主持人:您讲亲身经历的时候白鸥女士也在笑,作为车主您肯定有这样的经历,您给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白鸥:我的经历比刘律师还要特殊,而且还有点滑稽。我觉得我也接受不了,我想我把我的经历说出来全国13亿人都接受不了,这种事情发生以后,按照交强险的规定,我觉得交强险不能说是流氓险,这话有点过分,但是也有点差不多。2006年12月18号买的交强险,我是新车。我的车停在地下停车场里,我还坐着车里,而有一个人她逆向倒车的时候撞到我的车,而且我当时还给她挥手了,结果她还是撞了,我说你怎么回事,这位女士态度特别好,她说对不起、对不起。然后我说报警,她说先把车挪一下,我说万一您挪了车,事故现场不在了,警察来了您要不承认怎么办?她说您放心我100%承认。因为我包里带着一个相机,所以就把这个照片拍下来,然后叫了警察,后来警察来了,她说她是100%的责任,她赔。警察出了简单的事故处理办法,就是对方100%的责任,我没有任何责任。后来警察说你报案了吗?我说没有,他说你也得报案,后来我也报案,保险公司说咱们没有责任吧,我说没有,对方是全责,他说跟他走吧。然后我跟着撞我的车主出来找她的定损点,她也对这个地点不熟悉,我也更不知道。后来我们转了好几圈没有找到这个地方,后来我急了。因为我的小孩儿在外地上大学,正好放假回来陪我买东西,时间特别紧我那天就急了,因为她当时也带了一个孩子,我也带了一个孩子,也都挺不容易,我说我往后走、你往前走,咱们一起找那个理赔点结,果她找着了,但是没有人,她说第二天再来。然后第二天去了以后,保险公司一看我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处理不了这个事,他说您赔她400块钱。我一听就傻了,但是人家师傅说这个就是交强险的规定,我说怎么这样?人家师傅说交强险就是这么规定的,我说我要告你,他说你告我也没有用,您看这么一堆单子都是这样,告我没有用。后来我说这个事怎么处理?他说您跟着她走到洋桥去,我解决不了您的问题。然后我们就走了,结果她说不知道那个点在哪,然后我又跟着她跑了第三趟,后来我说放下吧,我觉得这个事有问题。
我回来以后到了办公室,我直接给保监会打了一个电话,我问了交强险的情况,我说这个险种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是什么?他说现在有关这方面的问题没有办法给您解答,我们只能把您的情况给您反映一下,我说我要的不是反映情况,是要解决问题。我认为交强险制定的不合理,我说有问题你们就要改,后来他说确实解决不了。我当时说了半天也没有用,就给中消协打了一个电话,她说像您这个情况确实非常的特殊,您要愿意的话给我们写一个经过,然后我们给您往上反映,我说你们都是反映问题,不是解决问题。我说你们为什么不能解决,她说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这样的话我开始在网上查有关交强险的资料,我寻找一些懂这方面的律师,实际上上我在网上找到的刘家辉律师,因为我当时看刘家辉律师也是对交强险提出了质疑,而且在征集网友,所以我毫不犹豫给刘律师联系了,因为她留了一个邮箱,我给她发了一封信,我说我觉得这个交强险制定的太不合理,这样的话我跟刘律师见了面,我和刘律师就因为不合理的交强险认识的。
主持人:谢谢白女士。刘律师向保监会提交了交强险的听证申请,我听到了你们介绍的原因,我也理解你们的心情。具体听证的事宜,您可以跟网友介绍一下,您当时提出了交强险无责赔付给有责方“不当得利”;费率构成、厘定程序及决策过程不透明;保费过高,保障过低等五大不足。借今天这个机会您也跟网友详细的介绍一下这个情况。
刘家辉:腾讯网征集网友授权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征集大家的意见,有很多的车主给我写信,说明他们当时遇到的这些状况,因为我亲身经历无责财产这块,但是有很多人是保费过高的问题,这时候我才关注到这个问题,就是保费过高、保障过低的问题,然后还有很多人反映他们的案例,我觉得这些意见非常好。
同时我也去向专家们请教,他们也提出来,当时因为交强险拟定的过程、费率的过程、决策的程序没有向社会公开过,因为没有公开,实际上我们也无从了解过他是否公正。还有救助基金的问题,也是规定从交强险里面提取,这个我们认为会加重投保人的负担。那么这个问题从什么途径解决?我查了相关的法律,目前这个制度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来确立的,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损失的要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我觉得这个制度已经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并且是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因为财产这部分已经被法律包括进去了,要取消它或者是怎么样,我认为不是特别的现实。更进一步,网友说取消交强险大家非常强烈的呼吁,这个时候我告诉大家,因为法律确立这个制度,是为第三人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第三方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得到及时的救助,这个立法本意是好的,我们要取消它,实际上不可能取消。从立法的本意上来说是好事,也不能取消它,那么我们现在发现了不合理的制度其中有不合理的成分,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纠正他。我觉得这个无责财产的赔偿,这个400块钱的问题,通过涉及保险条款和费率这方面规定的,既然是行政许可,应该按照这个要求做出要求。我认为去年保监会做这个行政许可的时候,程序上存在巨大的问题。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就是他们要向利害关系人告知,利害关系人有相应的权利,享有听证权,这几个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就是要利害关系人表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合理的建议和要求,可是这个要求没有得到实现。保监会去年也举行过一个意见论证会,但是他们不是听证会,听证和普通的论证是不一样的。因为听证要求必须是公开的,但是论证就是一个内部的活动,他产生的法律意义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保监会说的去年举行了一个听证性质的意见论证会,这个我不赞同,这个不是听证性质,完全不一样。内部和外部的东西不一样,公开和不公开的性质怎么能一样呢,从行政许可法来看,我认为他没有向公众告知,特别是作为投保人的机动车主告知我们的权利义务,这个是不行的。就因为我们没有表达权利,所以后来形成的交强险,因为程序上的问题,导致了他们没有听到这方面客观的意见,而使交强险出现了非常大的偏差,如果当时有能听到我们这样的呼声和意见我想可能会好的多。
白鸥:我特别赞同刘律师的说法,作为我来讲我是一个车主,国家法律出台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这个钱我们来交,你应该听到我们真正车主的意见,不管是私家车还是出租司机还是公交车等等,听取我们的意见就应该随意、随机找一些司机。但是他们内部的听证会,就是找一些支持你的人搞听证会,我觉得这个不是听证会,我觉得这个有点愚弄百姓,任何法律出台都应该是公平、公正、公开。但是你违反了这个规定,但是这个交强险是不是符合大家的民意、符合司机的民意,我觉得这个不是符合我们司机的意思。
现在有些网友正在看我们现在直播的话,跟我的观点也是相同的。
主持人:网友也有这样的呼声,也有的网友确实是说建议取消,应该说各种声音都有。但是也有一些网友说,交强险和刘律师一样还是一个年轻人,可以理解,这个是网友的一些观点,您怎么看?
刘家辉:对。交强险它刚出台,可能应该在一定意义来讲不是很完善。它应该有一个修正的过程,也许我们应当给监管部门、行政机关一个机会让它来修正它,但是实际上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同意它修正,但是我们现在反映问题被它拒绝了。
白鸥:它应该接受,听取大家的呼声,任何一个法律的出台不可能是100%的正确,可能会出现一些瑕疵,但是大家提出来以后,你要改,不能说知道错误坚决不改,我觉得这个影响大家的呼声,也影响整个社会的信誉度。因为咱们国家现在不是提倡整个社会的和谐,怎么能和谐,大家对交强险有这么强的呼声,而且制定交强险的机构视而不见或者是视儿不听,那你也不能装听不见这个事就不存在。
主持人:保监会5月17号给您回函说这个听证会现在不开,那您后续做了什么工作?
刘家辉:他认为现阶段不具有听证会的条件就是交强险条例没有必要现在开听证会,还有一个就是交强险费率过大的时候才可以举行听证会,我想大家都不会满意。实际上回避了这个问题,并且他选择的法律是交强险条例,我们的依据是行政许可法,交强险的制度是一个行政许可,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的这么一个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是保监会,就是交强险实施许可的机关是保监会,保监会通过做了一系列的行政许可来把交强险相关的制度通过审批的形式批复给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它是一个形成的行政许可,而不仅仅是交强险条例,并且法律有上位法和下位法,首先要适用上位法,条例在法律之下的,这是一个。
第二个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听证和交强险听证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无责财产赔偿问题,我们要求取消,这个不是交强险条例所能规定的,这个只是一个费率问题,所以这两个法律依据不一样,内涵也不一样,不能因为拿着交强险条例说可以不举行听证就不举行,我们行政许可法规定是必须要开听证会的,所以依据不一样答案也不一样,我们不满意这种答案,所以在此之后,我继续征集网友,给我行政诉讼授权。本周一的时候我把诉状递到法院去了,是在300多名网友中间随机抽了两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两位车主来自安徽,其中一位是政协委员。本来是想给300位车主发邮件,希望他们准备相应的资料,但是因为要做诉讼的话,是相当的严格,比如说保单、身份证等等。为了节约这个诉讼资源,就由这两位车主代表300多位车主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还是收取了我的文件,但是立案是否受理,还是下个礼拜才能得到确认。
主持人:等到确认的时候随时告诉我们金融界网友,因为网友都在关注这个事情。有的网友反应无责赔付会助长交通事故的发生,您认为呢?
刘家辉:无责赔付现在确实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有一位车友在腾讯网给我留言,他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个事实,一个人在下坡路上骑着自行车,那个刹车没有了,然后撞到了停在停车位的一个摩托车,然后他自己撞倒了然后倒在地上了,摩托车损坏了,后来他爬起来非常的惭愧,后来表示给摩托车的车主200块钱修车。然后交警过来以后说摩托车是机动车,要赔自行车的人100块钱,因为自行车人确实有点受伤。然后这个人觉得非常的奇怪,为什么是摩托车赔他?交警就说这个是交强险规定的,你是弱势,他是强势。我想交强险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对于事故发生了变化。实际上人家非常简单,人家是停在车位里,这个自行车的人做法是正确的,他应该赔钱,他自己的损失应该去看就对了,不是摩托车给他理赔,但是没有想到这个事情就滑稽的发生了。
白鸥:我觉得这个没理可言,根本没有理,我觉得就助长了一些恶势力,因为人们不知道是非之分了。
刘家辉:对。我今天查新浪网的留言的时候,有一位车主说,今后我们都买自行车,然后我们专门撞机动车。
白鸥:那我肯定是第一个提出抗议的因为开车的人不一定都是大款、富翁,我们都是贷款买车,我们经济负担都非常重。我们每天一出来一睁眼都欠别人的钱,如果你骑着自行车撞我们,我们就赔钱,那我们就怨死了。
主持人:也有的网友反应,也许这次是无责了,下次有可能是全责,那到时候别人同样会赔付你。
白鸥:作为一个人来讲,最起码讲一个理,这个是最最简单的。比如说要是我的全责或者我有责任,我不会跟人要400块钱,我不管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因为这个社会的风气是大家兴起来的。我们那边原来也有这样的,因为我的车是新买的,就在家里面放在停车位里面,有一个人没事从这儿走,就是一个三轮车从这儿过,然后撞了,然后他起来就走,他说有交强险,你应该赔我。当时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因为有交强险保护他,我自己修车去了,我不想因为这个事耽误时间,因为我是一个私企老板,我没有时间给他定损、去修什么的,所以我自己就去修,因为这个对于我们来讲损失太大了,这个交强险规定本身是为机动车和行人,当时是好意是为了第三者,但是每天跑在路上还是机动车多,所以应该考虑到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应该怎么办。
主持人:也有网友说交强险事赔太难了。
白鸥:我2月份出了车祸,我到现在没有执行这个交强险。我没有能力抗议国家,说交强险制定的不合理你得改,但是我只能默默承受,我惹不起我躲得起,我自己修的车,我没有给他400块钱,因为我坚决不给他。
主持人:刘律师的行动应该是为车主争取利益,您发表一下您的看法?
刘家辉:车主关心他的暴利问题,但是我最关心的是一个法制正常的秩序,现在这样一个正常的秩序快要被颠覆了,因为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就像我刚才说的案例,人们无法正确的判断自己的行为,他是正确的还是错的,人们的思想已经不能按照以前这个法律规定,已经发生变化了,不能正确的判断自己的行为,我觉得这个是非常严重的,这对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有非常大的危害。所以这一点是我必须要全力解决的问题,至于网友关心保费过高的问题,是我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要解决人们的法制观念,我们文明的这种行为要得到尊重。肇事的行为、违法的行为要得到尊重。哪怕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还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都要有正常的法律规定,谁违反了法律都要受罚,这个是正常的基础,所以我必须提起这个听证来,使公众要参与到这个决策中间来,要把这个不合理的东西取消。
主持人:也有的网友说最近律师应该是出风头,应该说是在炒作。我想作为刘律师您应该谈一下您的看法?
刘家辉:是这样子。3月底的时候,我们开过一次研讨会,这时候就有记者来采访我,给我发的提纲里面,就有位记者问,这是一种炒作行为吗?我是这样想,可能有很多的人关注到这个问题,这是不是一个炒作?我的本意与这个不符合,但是现在做到这个事情上,可能产生了炒作的效果,但是这不是我所追求的效果,我所追求的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炒作来使自己要达到什么样的个人的目的,不是的。我是需要它来解决我想要解决法律的问题,如果是认为可能对我个人有一些什么炒作使我的名气大了起来,那都不是我当初所追求的目的。
当然人家有误会我也不介意,我无所谓,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别人会有想法,但是我会奔着我的目标向前。
主持人:还有网友说您看这个交强险,我没有办法,我必须要买,可是保费很高,保额很低,我还必须买商业险,这个是没有办法的,刘律师能不能给我们支一下招,我们怎么选择一些商业险种?
刘家辉:现在恐怕也没有办法,因为买交强险肯定它是不能保障的。因为交强险的保障非常低,它的责任限额,财产上的损失就是2000块钱。人身的最高损失5万块钱,医疗损失8000块钱。实际上现在法律规定与赔偿损失相差很大,像人身伤害赔偿额都不会小于30万,但是这5万块钱是杯水车薪。所以交强险这么低的赔偿额,那就逼着大家不得不要选择一个商业险,所以这两点你没有办法选择,你选择了交强险以后,你也必须要投商业险,这个不可能买了交强险以后不买商业险,这个不可能。
但是如果我有这个能力使这个听证会能够召开的话,我要向监管机关表达我的意见,这个责任限额到底怎么定,我个人不能代表全国的车主发表这个意见,但是我想应该经过这个论证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发言,现在目前定的限额我们大家不能满意,我们能不能定一个稍微满意一点的责任限额来,是不是也征求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因为法院对这个责任限额有发言权,有权威,因为这么多的统计数据在他们那里判决,我觉得这个是不是涵盖大部分的赔偿额,我认为是这样子的,要各个部门互相协调,从司法机关还是投保人,我们要适当的提高满足我们限额的需求。
主持人:白女士您作为车主,您觉得这个保费和保额之间,普通的车1050元,保额6万,您希望能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够保证车主的利益?
白鸥:我比较赞同刘律师的观点。目前我认为应该看老百姓的平均生活标准,一个人出了车祸,这6万块钱够吗?我觉得1个小时都坚持不住,我觉得这个保额太低、保费太高。保费和保额定到什么水平才能够合适?我认为这个应该有一个依据,比如说像目前北京市的平均生活标准和大家看病的时候需要支出的费用,还要听听我们车主的意见,这样制定出来一个比较合理的规定,可能会好一些。现在商业险保费几百块钱,最简单的,咱们坐飞机,飞机险40块钱,但是保额20万,这个没有可比性。我不知道交强险出台的时候这个依据是什么是怎么出台的,这个都没有依据,所以我觉得要是修改和制定这个交强险怎么能够合理的话,我觉得还是应该听听我们广大车主的意见。
主持人:刘律师应该说是责任重大,很多车主都寄予厚望。您也可以再跟网友介绍一下,您整个的一些打算,包括您近期的一些活动。
刘家辉:是这样子,如果法院受理了我这个行政诉讼的话,那我还会向很多专家请教,怎么样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作为一个律师来讲胜诉是我们的追求,但是因为这个案情可以说是虽然不复杂,但是这个案子它牵扯的因素还是非常多的,方方面面的利益、方方面面的关系,都要进行协调,所以我想胜诉来讲我虽然非常的渴望,但是也要做好一个可能失败的心理准备。即便是这样,那我们还仍然去努力去做,把它当做一种我们反映意见的途径,至少这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去促使行政机关知道我们有这样的诉求。
还有我希望更多的专家他们能出来说话,能够为交强险站出来说一些很有理论依据、给我们理论上的支持。这样的话也使我能有一些力量,使我能够继续的往下走下去。
主持人:其实5月份的时候,保监会是有一个回应,对于这个回应您是怎么看的?
刘家辉:保监会的这些回应,我看了一下,它都是避重就轻,也没有拿出一个事实上的依据来回答我们的这些问题。最主要的就是,你看这些数据没有发布,他就是说律师们的依据不合理,当然就是现在的暴利问题,没有说计算的依据不标准,没有计算不准确。那么我就想保监会说咱们大家的标准没有依据,但是你的依据呢?他也是说如果一年以后,这个经营数据统计出来,可以把这个数据进行公布,然后再经过统计了以后再进行费率的重新调整,那我想7月1号以后,这些投保人马上就面临着续保的问题,并且每一年都是同样的问题,每一年7月1号都要续保,如果行政机关再公布调整的标准,实际上会对投保人利益造成伤害,因为你给人家增加了相应的成本,如果是7月1号按照以前的标准投保,但是第二年新颁布的标准对于他来讲怎么适应,按照一般逻辑来讲,你有收费标准我去买,你没有标准我不去买,第二年的标准要在我购买之前出来,但是你往后拖延,这个对车主来讲非常不负责任。
主持人:这会儿网友还是非常关心的,因为毕竟现在有很多律师都在努力的做这个工作,网友更关心盼着能够有好的结果,您也都在努力之中。那么结果会如咱们想象的那样吗?
刘家辉:我想作为一种奋斗的过程,我们只能在过程中努力,实际上目标可能与我们追求的应该会有一定的距离,确实这个也是迄今以来最大标的的行政诉讼,涉及的人数这么多、金额这么高,不是我们通过一场官司能够完全达到目标的,但是我们是在不断的努力中间,我相信会有促进。近期我看了保监会有说过无责赔偿条款的问题,他们也认为这是一个问题,在向有关机关报告,希望得到修正,我觉得这个就是我们的进步了。
主持人:白女士您作为一个车主,肯定也有一些问题想跟刘律师聊聊,你们也可以聊聊?
白鸥:咱们现在买保险送货上门,我当时通过电话买的,拿到险单以后字特别小,密密麻麻一大堆,我们也没看,就是看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国家强制你买的,按照法律规定,比如说合同拿到我们手里以后,应该让我们看看合同条款,我们认为不合理的,我们可以拒绝,可是现在我们没有力量拒绝,就是强迫我们必须要买,而且又不合理。所以当时我等于是跟刘律师谈的也是这个问题,我说这个交强险怎么制定出台,我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讲,要求我必须买,我又认为它不合理,但是我没有办法,我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律师身上了,我就希望律师通过法律程序、法律手段帮助我们这些车主解决我们心中的不满,所以我就觉得对于我一个普通车主来讲、普通的老百姓来讲,我觉得交强险制定的太不合理,我感觉到心里不平衡,我觉得我的情况非常的实际,我对这事不服,您说我应该怎么办?
刘家辉:我现在能做的也就是这样子,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得依照法律的规定,给我们的权力去争取得到修改的可能,因为无责财产赔偿,它的存在使很多的车主已经受到了伤害,不仅仅是经济上受到了伤害,还有他们的心理上受到伤害,对国家法律产生不信任。所以这一点上来讲,我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够使他们了解到我们的诉求和意愿,能够尽快的改变它。他们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只要能改变,我就觉得他们也是在推动这个事情的发展,当然也是他们作为监管机关的义务。
主持人:广大网友也是期盼着这个事情,刘律师这边有什么新的情况,也可以跟我们交流。因为我们网站也有交强险的策划,大家都非常的关注,有什么新的动态也可以反映给我们,咱们一起展现给网友。以后有什么新的动态也欢迎二位继续跟金融界联系。
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咱们只能跟广大网友介绍到这里了,如果大家关注交强险的话题请大家继续关注金融界网站,关注交强险的整个事情,现在咱们就到此结束,谢谢两位嘉宾!
刘家辉:谢谢网友们!
白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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