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为交强险实施的第一个业务年度。2007年6月8日,保监会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好交强险业务核算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在2007年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该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审计。保监会将依据《条例》规定,对各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各公司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布。这是保监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又一重要举措,将在推动保险公司加强交强险业务核算管理,提高数据真实性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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