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赔付快速理赔25日起实施,赔款由有责方的保险公司支付
记者昨日获悉,为简化车主的理赔手续,广东17家财险公司正在签订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快速理赔协议,交强险无责赔付快速理赔机制将从8月25日起正式实施。在一方无责、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中,原来由无责方承担的400元无责赔款,将转由有责方的保险公司付给有责方。
公布24家快速理赔服务点
据广东一大型财险公司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广东17家财险公司正在签订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快速理赔协议,8月25日,快速理赔机制将正式实施。届时,一旦发生无责交通事故,原来由无责方承担的400元无责赔款,将转由有责方的保险公司付给有责方,两方车主不必再费周折。
据了解,上周末已有17家财险公司开会讨论,拟在广东推出“交强险400元无责赔付”的快速理赔机制。车管所与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在广州市内选择24家大型修理厂,设成快速理赔服务点,具体名单将在8月24日公布。据悉, 之前广州市有6家修理厂被设为轻微事故快速反应处理服务中心,即将公布的24家是重新定义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车主只要意见协调就可快速离开现场,就近修车同时快速理赔。
实施前费周折 实施后不费心
太平保险广东分公司车险理赔部一位马姓负责人称,“目前即使车主可以认定无责,理赔的手续花上一周也是正常情况”,而有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会花更多的时间,几年都不一定。而到8月25日以后,车主就不用为了400元无责赔款去保险公司办理一大堆烦琐的手续了。
“如果双方车主在警方到来之前就已确定好谁负责,可直接离开现场,不用等保险公司察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双方还要等保险公司到现场取证,建立快速理赔机制以后,无责一方就不用到保险公司了。有责方付给无责方车损费,再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要400元的“无责”赔款,需按照正常理赔程序,到修理厂修理车辆,并接受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名词解释-400元无责赔偿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即使车主不承担责任,也要为对方的损失承担责任。具体赔偿办法是由无责车主先行垫付,再向无责方保险公司索赔。而“400元无责赔偿”是无责方在交强险赔付中的最高限额,而实际赔付中不一定正好赔偿400元,具体赔偿标准为交强险财产有责赔偿的20%,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则由车主投保的商业险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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