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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六大举措

【日期: 2007年10月26日】【来源:】 【作者:】 【字体:

       快处快赔服务点增至23个 无责方无须垫付400元

       ○增设17家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

       ○交强险无责方无须垫付400元

  ○公布快处快赔流程图便民

  ○委托公共评估机构查勘、定损、核价

       ○多渠道提供《交通事故协议书》

       ○联手打击保险诈骗行为

       从8月25日起,广州全面推广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近日从广东保险行业协会获悉,经过去年成功试点,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增加17个快速理赔服务网点、免除交强险无责车主垫付400元等六大新举措,以方便当事人及时进行轻微事故快处快赔。

       据介绍,去年12月25日,广州市交警部门与广东保监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已在广州试点推行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和保险快速理赔措施(轻微事故快处快赔)。

       不过,交警数据显示,快处快赔实施8个月来,仅有23557宗轻微交通事故真正快处快赔,只占广州轻微事故总数的17.1%。造成上述的原因,是由于现时只有6个服务点太少,并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此外,阻碍快处快赔顺利推行最大的阻力来自于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条款。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方承保公司应在无责赔付的死亡伤残1万元、医疗费用1600元和财产损失400元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尽管此条款体现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但很多车主却表示难以接受。

举措一:快处快赔服务点增加17家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有关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保险公司赔偿的规定,交警、保监部门及行业协会在现有基础上,推出了方便车主发生轻微事故理赔的六大新举措。

       针对现时快速理赔网点较少的现状,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决定新增快速理赔服务点17家,加上去年建立的6个,目前共有23个快速理赔服务点,仅南沙区因无合适厂家暂未设服务点。

       据介绍,这23家服务点具有覆盖区域广的特点,均位于交通便利的主干道旁和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或4S店,可确保保险服务品质。

举措二:无责方无须再垫付4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方承保公司根据无责方的索赔,应该在无责赔付的死亡伤残10000元、医疗费用1600元和财产损失400元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轻微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金即指财产损失400元。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新举措明确交强险无过错赔偿400元无须由无责方垫付。具体的操作是400元的无责赔偿金改由全责方的承保公司垫付,然后再由无责方车辆承保公司与有责方车辆承保公司之间解决,这样无责方当然会更乐意配合全责方办理保险索赔了。

举措三:公布快处快赔流程图

       为使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及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服务点工作人员更加清楚地了解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和保险快速理赔工作,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与广州交警部门共同制定了《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图》,要求所有23个服务点将该《流程图》公布在服务大厅内,以方便车主、司机了解、办理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举措四:多渠道提供《交通事故协议书》

       广东保险业协会明确要求,广州市所有保险公司在车主购买交强险或商业机动车保险时,与保险单证一起为每辆机动车免费提供2份《交通事故协议书》。车主也可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领取,也可到广州金盾网上下载使用。

       此外,在交警部门的违法处理、车管、事故处理窗口均提供《协议书》,交警在日常巡逻执法中也会随身携带《协议书》。

举措五:委托评估机构查勘、定损、核价

       由于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将增加到23个,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不能派出理赔工作人员驻理赔服务点工作的,可委托专业公共评估机构或其他保险公司驻点代其查勘、定损、核价;或在20分钟内指派本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到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查勘、定损、核价,以确保快速理赔的高效,最大程度地方便车主办理理赔。

举措六:联手打击保险诈骗行为

       对于可疑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协助保险公司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多次索赔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将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理赔跟踪,对可疑的报公安部门查处。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正着手建立省内交强险信息共享平台,届时理赔信息和交通违法行为将在交警、保险业之间实现共享,对多次索赔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自动预警,保险公司将可疑人员和车辆报市公安部门查处,有效打击骗保行为。

交强险:一年碰撞两次多交保费10%

       据了解,为了预防轻微交通事故和保险快速理赔措施推出后,不法分子利用车主害怕麻烦宁愿私了心理而增加的理赔风险,交警和保险部门共同制订了以下四项相关措施,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一是对于可疑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协助保险公司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调查。车主遇到有可疑或责任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最好马上报警。

       二是对多次索赔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将进行理赔跟踪,发现有可疑的车辆即报公安部门查处。

       三是在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在建立的交强险信息共享平台上,理赔信息和交通违法行为将在市交警部门和保险业之间共享,多次索赔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将会被自动预警。

       四是实施轻微事故快速理赔的保费浮动制,具体标准是:如果同一辆车在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交通事故,下一年投保交强险时的保费将会上涨10%, 如果一次都没发生,保费可下降10%。

疑难解答:

○如果当事人不肯快处快赔,怎么办?

       答:那只能扣车,按一般事故流程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放弃自行协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权利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视为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有争议,即迅速指令就近现场的民警到场处理,依法扣留肇事机动车,由事故处理民警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对事故车辆进行委托检验,待检验结论出具后且各方对结论无异议时,再依法放行车辆,拖扣事故车辆的费用也依法由当事人承担,查明事故所有事实后作出责任认定。

○快处快赔只针对单车损失2000元以内的事故,如果去到服务点才知道损失超过2000元,怎么办?

       答:轻微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由交警前往服务点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

○事故是不分昼夜发生的,可理赔服务点周六日、节假日和晚间不上班,怎么办?

       答:现场填好交通事故协议书,各自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查勘,然后在服务点上班后,双方一起到服务点定损理赔。

○如果事故中有外地或外省车,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也可以进快速理赔点的,只是轻微事故中有一方以上车辆为非广州地区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到服务点后,请报警;交警到后,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便于车主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如果外地或外省车投保的是17家驻粤的保险公司,就可按广州快处快赔流程有效办理。

○如果交强险是在外地购买的,也享受广州快处快赔中的无责赔付由有责方保险公司垫付吗?

       答:如果是在本省17家驻粤的保险公司投保就可以;如果是在省外购买的,因为省外还没有这一措施就不可以。

○如果事故一方或双方保险公司没有在服务点驻点理赔,怎么办?

       答:可以向保险报案后,等待保险理赔人员到理赔点办理,或由保险公司委托驻点的公估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驻点代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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