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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险理赔将分时段区别对待

【日期: 2007年10月27日】【来源:】 【作者:】 【字体:

       从早上6点至晚上8点,如果发生2000元以下物损的车碰车事故,当事双方无须报警,可自撤现场直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索赔。这是上海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峰在大地财险通赔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据上海保监局网站透露,此项名为《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主要针对上海市辖区内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针对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且当事人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财产损失责任限额或交通事故无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当事人投保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保险公司按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无责不赔偿。而机动车持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凭证的并不适用该办法。

  新规的实施,似乎增加了当事人合伙骗保的可能性。李峰对此表示,为了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新规试行时只针对“早上6点到晚上8点”发生的事故,在此时段之外发生的事故仍然需要首先打电话报警。沪上某财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人士表示,此规定还有另外一层用意,因为夜晚保险公司的人员配置通常比较薄弱,如果全天候执行新规操作难度较大。

  不过该人士也表示,虽然此规定有利于道路尽快畅通,但是并没有大幅减少当事双方索赔需要的时间精力,尤其出现两辆车分别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话,仍然需要不断跑腿。李峰则透露,目前保监局正在联合行业协会,打算完善车险投保理赔的平台,逐步做到各家公司的信息共享,这有助于改变目前“为理赔两头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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