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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强制车险诈骗与反诈骗的博弈

【日期: 2007年10月30日】【来源:】 【作者:】 【字体:

       今年7月1日开始,刚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开始正式实施。各方在热切期待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强制三者险将会带来骗保骗赔的问题,导致该制度运行效率的降低。事实上,这也是很多实行强制车险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在我国强制三者险实施伊始,了解、借鉴其他国家的情况和对策具有现实意义。

  美国各州现行的强制车险在具体操作中普遍遭遇了以下两个棘手问题:一是车祸中的重伤员很少能得到全额的经济补偿,二是保费的连年大幅增长远高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强制车险体系运作低效率的原因很复杂,但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愈演愈烈的骗赔问题,已被公认为导致这一顽症的罪魁祸首。

  实践中,强制车险理赔欺诈最常见的做法有两种t一种是显性骗保,另一种是隐性骗保。显性骗保通常又包括两种情形:其中之一是以莫须有的车祸为由向保险人申请医疗费用的补偿。

  假车祸的骗保人被称为“影子乘客(ghost riders)”,这些人要么根据从未发生过的车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么把自己硬卷入一桩毫无干系的车祸中。1993年,新泽西州警方曾对“影子乘客”的现象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当警车和一辆低速行驶的公交车故意发生碰擦后,随即有17位在事故发生后才搭乘该公交车的乘客不约而同地向保险公司提出“受害人”索赔的要求。另一个生动的例子是,该州的某公交车驾驶员,在行进途中因前车发生车祸而停车试图给予帮助。在听到尖锐的刹车声,又看着司机跳下了车后,车内乘客中有27人马上以车祸受害者为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还有一类假性车祸犯罪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先进的无线电扫描仪,既快又准地测得交通事故发生地点,在警察和其他事故紧急处理人员来到事故现场前,雇佣“跑腿的”预先赶到出事地点,假扮成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另外,车祸中的受害人与其律师、医生合谋骗取保险公司巨额医药费的事例也时有发生。

  有预谋、有组织地制造人为车祸事故,是显性骗保的另一种方式。在这些案例中,满载“乘客”的两辆或多辆汽车会“意外地”发生碰撞。事故发生的常见特点是:这些车上的司机多为精神错乱者,经常使用的伎俩被称作“守候袭击战术”。他们其中的一辆车会装作不经意地插到一辆被断定土过保险的车前,然后刻意制造汽车追尾事故。一旦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起码向车上的每位受害者发放50到100美元的赔偿金。曾经在洛山矶南部发生过一起人为造成的多辆汽车追尾的恶性事故,保险公司对事故涉及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赔付超过了2000万美元。

  隐性骗赔行为一般指车祸受害人故意夸大受害事实,滥用各种医治手殴,使医药费用骤增,然后将“虚高”的诊疗发票提交保险人申请理赔。美国保险研究委员会曾于1996年撰写过一份调查报告——《交通事故受害者理赔中的欺诈和滥用行为》,其中详细研究了1992年发生在美国各地的超过1.5万件被保险公司认定有欺诈和虚报行为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例。

  从图中可直观地看出,美国城市化程度越高的地区,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的欺诈行为越普遍。由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为人为制造车祸创造了各种良好的客观条件,因此,发生在大都市中心城区的车祸骗保案例大多带有预谋犯罪的特点。
 
  强制车险理赔过程中大量的欺诈现象,给社会带来很多负面效应,比如人为车祸有时也会带来惨重的死伤事件,由于市中心的交通事故多为欺诈案件,当不易区分真正的车险事故和可疑案例时,保险公司可能做较长时间的尽责调查,进而拖延对真正受害者的理赔时间;大量骗保案例的存在也威胁到强制汽车保险制度的尊严。高保费加理赔中的大量骗保行为,使大众对汽车强制保险产生不公平、不合法、腐败的印象。他们进而会误以为“存在的便是合理的”,于是也有强烈的欲望滥用该制度。这种心态会导致强制车险走入因骗赔事件越来越多,推动保费越来越高的恶性循环中,最终使制度的有效性无以维系。

  虽然强制车险理赔欺诈令人深恶痛绝,但因证实骗保的过程异常艰巨而难以治理。例如,纽约州立法规定,车险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首先对伤者进行及时救助,理赔申请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18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但面对堆积如山的诊疗费单据,保险公司则必须在30天的审核期后明确作出是否理赔的决策,即使对医疗费用有骗保怀疑,保险公司也必须在30天的有效期间内进行证实。

  其次,对有嫌疑的欺诈行为进行调查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例如,当保险公司对车祸受害人的巨额医护费用产生怀疑后,它必须进入“独立医疗费用核查”程序,该程序包括涉案车辆的牌照核查、多位独立证人认定、车险报告调阅等各种环节,成本巨大。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面临要求理赔的投保人和投保人律师的诉讼要挟。

  尽管理赔欺诈现象频繁发生,但美国强制车险业务的开展并未因此而停止,因为管理者认识到,强制车险作为一项体现人文关怀、有着巨大社会效应的制度,它对于保障社会每个成员的利益有多么重要。基于此,为保障真实车祸受害人的正常理赔不受影响,美国正在努力建立各种制度来减少骗赔案件的发生。目前酝酿的一些措施包括:
 
      (1)车祸受害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中间环节,包括伤者的律师,为伤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等,均被要求建立起各自相应的预防措施,从程序上杜绝骗保的可能性。
 
      (2)允许保险公司延长对可疑的医疗费用理赔的审核期限,让其有充裕的时间对受害人进行尽责调查或向处理保险欺诈案件的专门机构一一保险欺诈局(the Insurance Frauds Bureau)进行报告。
 
      (3)对车险事故中伤者的医疗救助程序建立事前确认制度。该制度一旦确立,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诊疗环节,减少医药费的滥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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