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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改装 保单也要改

【日期: 2007年12月22日】【来源:】 【作者:】 【字体:

       李明平时酷爱赛车,为了追求驾驶“赛车”的感觉,将自己的轿车进行了改装:不但将车的底盘降低,原有轮胎也被更换成“粗壮型”。

  不过,上路没几天,李明便发现前车轮时常与车身发生摩擦,遇到稍微有一点坡度的路面,车子底盘还会发生刮蹭。在一次下坡行驶中,甚至出现了严重的拖底,发动机在少机油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导致拉缸,结果出现两车追尾事故。事后,李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认为李明车辆改装后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更改保单,对此事故拒绝赔偿。

  现在,越来越多的有车族对改装车产生强烈兴趣,类似李明这种改装车出险未予理赔的案例时有发生。究其缘由,就在于改装车很有可能增加事故的风险程度,但车主未及时向保险公司告知并进行保单批改。

  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合法改装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在10日内申请办理批改手续。”而对于改装车辆,“交强险”条款第十五条也明确说明,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保险专家提醒车主,对车辆进行改装,首先要确保在安全方面符合规定,能够通过车辆年审。

  其次,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使车险合同继续有效,有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重新核定车险费率。如果因为改装的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很可能拒赔。另有不少车主喜欢为自己的车辆新增设备,如加装价值不菲的保险杠及音响设备等,建议在加装此类设备时,车主应及时增加“新增设备险”,否则出险时只能获得原车及附属设备的赔偿,无法获得新增设备损失的赔偿。

  此外,当原有的家庭用车改变用途,变为商业运输所用时,也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保险合同,尽管保费有可能提高,但利于今后的理赔。不然保险公司很可能在该车辆出险查勘后,对使用性质擅自变更的车辆事故会拒绝给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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