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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灾害险-太平洋保险

【日期: 2008年05月20日】【来源:】 【作者:】 【字体: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列明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直接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
    1. 雪崩:是指大量积雪突然崩裂。
    2. 冰陷: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车辆行驶的冰面突然下陷。
    3. 雪灾:因每平方雪压超过建筑结构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以致压塌房屋、建筑物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4. 冰凌:即气象部门称的凌讯,春季江河解冻期时冰块飘浮遇阻,堆积成坝,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剧上升,以致冰凌、江水溢出江道,漫延成灾。冰雪在物体上结成冰成冰块掉落致使保险车辆遭受损失,也属于本保险责任。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在非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冰面上行驶时造成的车辆损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 保险金额  按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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