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汽配信息平台
阅读新闻

两车撞痕不符保险理赔遭拒

【日期: 2008年08月18日】【来源:】 【作者:】 【字体: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焦先生的捷达车与第三者陈某的奥迪A8双双受损,但因两车撞痕不一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焦某因此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东城法院。

       去年11月22日7时许,原告焦先生的朋友李某驾驶捷达车行驶至朝阳区来广营村南丁字路口,与一辆奥迪A8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之后双方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填写了协议书,协议书确定由李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焦先生将捷达车和奥迪车进行了修理,修理费分别为23835元和62990元。后焦先生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保险公司在今年1月7日向焦先生发出了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为:根据双方共同委托的鉴定机构对事故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捷达轿车主要碰撞痕迹不能在2007年11月22日与奥迪轿车发生的碰撞事故中一次形成。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根据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勘查情况显示,捷达车的凹形撞痕中心点距地面高56厘米,而奥迪车前部撞击痕迹最低点距地71厘米,56厘米左右的位置没有发现能造成捷达车凹形撞痕的造型主体,两辆车的撞痕相差15厘米。如果原告所述属实,则捷达车要从平地跳跃15厘米才能撞到奥迪车,保险公司认为原告隐瞒了事实,因而拒赔。


阅读:
录入:car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引发赔偿诉讼
下一篇:少“事故”两字保险多赔20%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闻查询


  本周热门新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车险论坛 | 友情连接
 
中华车险网© 版权所有 2002 - 2007
      京ICP证050410号   网站、论坛行营许可证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销售热线:010-63852350 83833697 83833231 63811233 传真:010-83833231-808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9号楼3021室 Email:cxfuwu@gmail.com
中华车险网汽车汽配价格查询系统(BSS)是中国科技部攻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