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O汽配信息平台
阅读新闻

修车后遗症 理赔怎解决

【日期: 2008年09月25日】【来源:】 【作者:】 【字体:

       ■事件回放 

       郑州市的陈先生,因一次意外事故,自己汽车右前方被撞坏了。由于在财险公司购买了车险,所以就立即报案,保险公司建议他去公司签约合作的4S店进行修理。 

       陈先生接受了保险公司的建议,把车开到保险公司签约的修理厂,并修好了碰坏的地方。保险公司也把相应的赔付金额打到了陈先生的银行卡上,并把此案了结。 

       不过,问题出来了。由于在修理过程中,陈先生发现方向盘有些偏,想让他们给自己的车做四轮定位仪的检测,恰好该公司的仪器坏了,需等一段时间。心急的陈先生不想耽误,想着问题不大,就结案出了修理厂,然后自己掏钱在其他修理厂进行四轮定位检测。一检测,发现了上次事故的遗留问题。 

       于是,陈先生再找保险公司,希望能把遗留问题解决。但这时保险公司称已经结案,不再受理,如果有什么问题让陈先生自己与4S店交涉。 

       如此,陈先生也不愿意了,认为这是保险公司应该去给汽车维修公司协商的事,自己不应出面。现在双方僵持不下,都不愿为汽车的遗留问题负责。 

       ■业内人士分析 

       平安财险河南分公司车意险理赔部经理高广威 

       如果客户可以证明车辆的损失是由上次事故造成的,那么可同保险公司协商,要求二次赔付,这也是保险公司认可的。但前提是能够确认该损失是由同一次事故造成的。 

       但证明的过程还是比较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是否属于同次事故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最终认定的,是由当时进行定损的查勘员出具查勘报告。 

       所以从客户的角度讲,要尽量提供一些客观证据能够证明该损失与上次事故的关联性。 

       编辑小结: 

       这个案例大概不是个例了,相信很多有车人士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如陈先生所遇到的,你可以从道德上质疑保险公司的“推脱”理由,但现在的社会,连居委会大妈也会讲“凡事都要讲证据的”,何况“人精”泛滥的保险公司。 

       但需要提到的是,车主在买保险的时候,未必都能将条款一一看清,而作为保险代理人,绝对是有责任把相关的风险告知车主。作为车主,你对待保险条款一定要像对待保险价格一样敏感。



阅读:
录入:tangxia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汽车理赔 10大反败为胜攻略
下一篇:教你一招 详解车险索赔的程序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新闻查询


   图片新闻
汽车理赔的业务流程
车险理赔秘笈!榨干保
  本周热门新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车险论坛 | 友情连接
 
中华车险网© 版权所有 2002 - 2007
      京ICP证050410号   网站、论坛行营许可证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销售热线:010-63852350 83833697 83833231 63811233 传真:010-83833231-808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管路16号9号楼3021室 Email:cxfuwu@gmail.com
中华车险网汽车汽配价格查询系统(BSS)是中国科技部攻关项目